湖北科技学院后勤处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2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后勤处各部门在学校及处内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信息发布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条后勤处信息发布统一归口综合办管理,各中心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发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经审核通过后由信息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负责发布。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后勤处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相关职责如下:

(一)根据后勤处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各中心及时上报需要宣传、公示的稿件素材;

(二)对发布到后勤处内网站的信息,综合办负责将各中心上报内容及时做出退回、修改、继续上报处领导审批等管理措施,维护发布信息内容的影响力和权威性,防止信息发布不当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三)对需要发布到学校网站的信息,综合办要更加严格审核把关,必须经过处后勤总支书记或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的内容类别

第四条后勤处信息发布的内容版块类别为党务活动、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采购招标、文件下载及各中心简介。

(一)党务活动:后勤党总支及各支部要及时发布党务活动信息,确保党务活动内容得到及时宣传;

(二)工作动态:各中心实施的亮点工程、特色活动、创新举措要保留好痕迹资料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政策法规: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或各中心实际工作需求,对需要熟悉、运用或遵守的政策法规,要及时发布;

(四)采购招标:后勤处内实施的采购招标项目要及时上传;如项目属后勤处,但招标由其他单位组织实施的,不仅要在处内网站及时发布,还应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及时发布;

(五)文件下载:在处内需要宣传或经常使用的文件、表格、学习资料等由综合办负责定期发布;

(六)中心简介:各中心根据实际工作实施情况,对本部门的简介要及时修改或调整,确保对外宣传的内容与工作实施情况步调一致。

第四章 信息发布要求

第五条新闻信息发布内容要求:

(一)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勿含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二)内容涉及的部门名称要规范,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才可使用简称;

(三)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不用形容性语言,要注意标题字数,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四)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

(五)新闻稿件一般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限定在1-3张,重要报道每篇不超过6张。遇特殊情况图片较多时,可将多张图片缩小合并为一张,图片内容要紧扣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第六条信息发布任务要求:

各中心要将信息发布作为重点工作安排布置,责任主体为各中心负责人,对新闻事件不能延迟或不报道,尤其是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管理部门安排的重大事件及活动必须报道。

第五章 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及发布流程

第七条信息发布前要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发布审核登记表由信息中心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八条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及发布流程。

各中心提交经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初审同意发布的稿件,由综合办受理并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按审批意见由综合办转交信息服务中心网站管理员上报发布。

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

第九条后勤各中心上报发布的信息内容均代表后勤工作的形象,各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上报、严格审核。

第十条必须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信息。后勤各中心负责人与信息内容起草人均为第一责任人,如造成不良影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构成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综合办对申请发布内容的言语措辞有审核、修改的义务,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并报相关处领导审阅,审批后要及时转交信息服务中心。如因拖延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罚。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后勤处网站的维护和管理,所有发布行为必须遵守审批制度,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网站管理权限不得授予他人,密码要定期更换不得泄露。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罚。

第十三条后勤处鼓励各中心积极发布优质信息,定期通报各中心信息发布情况,并将信息发布情况与年终评优奖惩挂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后勤处综合办和信息服务中心联合负责解释。

上一条:后勤处网络办公平台管理规范(暂行)

下一条:湖北科技学院后勤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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