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工作效能的提高,加强对后勤处正式用工的管理 ,同时为正式用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级分配提供具体、客观、公正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正式用工,包括同工同酬、人事代理和有正式编制的共三类人员。
一、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二、组织领导
后勤党总支委员会是后勤处考核正式用工人员的最高领导机构。后勤党总支各支部委员会承担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任务,考核以支部所包含的中心(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
三、考核频次
每年7月组织一次年中考核。
年中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年度考核按照人事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
四、考核流程
1.建档、存档:后勤总支和各中心(部门)分别建立职工档案,一人一档。后勤总支将每年年中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记入总支档案;各中心(部门)将每月每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有关材料记入部门档案。建档与存档工作由后勤总支和各中心(部门)指派专人负责。
2.考核程序:按照考核内容(见附件4)个人向支部提交述职报告并集中述职→民主评分(评分表见附件3)→支部委员会集中评定→后勤总支复审→后勤总支公示结果→记入档案和结果应用。
五、考核评分体系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2.考核分数组成:考核总分由民主评分和支部集中评分组成,各占比50%,满分100分。民主评分和支部集中评分满分均为100分,分数计算取民主评分和各支委成员集中评分的平均分。
在支部集中评分环节,凡涉及支委成员本人的,其不得参加对本人的评分。
3.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层次:低于60分为D,60至70分为C,71至85分为B,85分以上为A。
六、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勤处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