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咸宁市纪委、监委下发的“10.25”专案警示录本人认真学习、仔细阅读、有感慨、有触动,现将粗浅体会汇报如下:
本案共涉及十一人,他们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先说共同点:
一、他们都是能人,有的立过功,有的破过案,甚至大案。
二、在工作后相当长时间内(50岁以前)能恪尽职守,表现突出,得到提拔,受到重用。
三、为了钱,他们最后都没有守住底线,原因各异但殊途同归,也有一点共性,大多数都充当赌博的保护伞。
不同点:
他们违纪违法,走向深渊的原因不同,途径各异,有的因为升迁无望、有的认为小节无妨、有的专制霸道、有的交友不慎、有的心怀侥幸认为熟人无害、有的忠孝不分。
但本质是共同的:理想信念淡薄,法纪意识丧失,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
启示:
一、此案相当于窝案,且时间跨度长,有关上级有失察之责,如果不是此次扫黑除恶打伞,这些蛀虫是否还会安然无恙。
二、这是我们身边的人,有的还认识,身边的榜样有巨大激励作用,同理,身边的腐败分子对我们也应有巨大的震慑作用,心中常记,法律就在身边,正义的铁拳随时都会落下,不要心存侥幸,而要常怀敬畏。
三、提高党性修养,个性修养
时常提醒自己为了谁?把事做好是应该的,职位是平台,不是立功后的砝码。钱很重要但够用就行,要追求崇高的精神享受,不做物质的奴隶,培养正确的幸福观,多与善人交,以书为友。
后勤党总支
王孝才
2020年9月8日